說 明:
一、智慧財產/著作權保護政策
1.本公司所使用之軟體或程式、網站上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著作、圖片、檔案、資訊、資料、網站架構、網站畫面的安排、網頁設計,均由本公司或其他權利人依法擁有其肖像權或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營業秘密與專有技術等。任何人不得逕自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佈、發行、公開發表、進行還原工程、解編、反向組譯或為其他商業行為。若您欲引用或轉載前述軟體、程式或網站內容,必須依法取得本公司或其他權利人的事前書面同意。尊重智慧財產權是您應盡的義務,如有違反,您可能須負相關刑事責任,並對本公司負民事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等)。
2.在尊重他人智慧財產權之原則下,會員同意在使用本公司之服務時,不作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行為。
3.若會員有涉及侵權之情事,本公司可暫停全部或部份之服務,或逕自以取消會員帳號之方式處理。
4.若您有發現智慧財產權遭侵害之情事,請依照7-ELEVEN線上購物中心廠商侵權通知舉報程序(網址:https://shop.7-11.com.tw/shop/rui0301.faces),向本公司反應,若有任何疑問請至客服中心詢問或直接與客服聯繫: 4128-711 (手機請撥 02-4128-711)。
如您對於著作權相關規定有任何疑義者,歡迎您參考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著作權Q&A】
二、處理原則
1.此檢舉案件僅接受著作權、製版權人、商標權與專利權侵權通知,通知人必須是上述項目所有人、製版權人、專屬授權之被授權人或權利人之代理人;如果您不是相關人等,請直接與權利人聯絡,並請鼓勵權利人直接與7-ELEVEN線上購物中心本通知窗口聯繫。
2.請務必填妥廠商侵權舉報表單內容,若有任何遺漏不全情事,依據「網路服務提供者民事免責事由實施辦法」規定,7-ELEVEN線上購物中心有權要求您補正相關內容,俾便後續處置,若您未於五個工作日內補正,將被視同未提出通知且不予以處理。
3.接獲通知後,7-ELEVEN線上購物中心會將您提出之侵權通知轉送廠商,如廠商認為無所指侵權情事者,將檢附回覆通知文件予7-ELEVEN線上購物中心,7-ELEVEN線上購物中心會將廠商檢附之回覆通知文件轉送給您。您必須要在接獲前開通知之次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向7-ELEVEN線上購物中心提出已對該廠商訴訟之證明,否則依著作權法規定,7-ELEVEN線上購物中心有權回復被移除或使他人無法進入之內容或相關資訊。
4.提醒您務必確定自身是否確實擁有權利?權利有效期間是否逾期?等等,切勿濫為檢舉,否則恐有違反公平交易法等相關法律之嫌,請謹慎為之!
5.請優先利用本網頁舉報流程,如您仍有其他疑問,本公司聯絡窗口為:7-ELEVEN線上購物中心 客服中心網頁留言或直接與客服聯繫4128-711 (手機請撥 02-4128-711)、傳真:0800-095-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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