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說明

  1. 活動時間:2017/09/06(三) 00:00-2017/09/26(二) 23:59
  2. 活動辦法:
    1. 活動期間內單筆實際消費滿1000元並登記成功者,即可抽「千尋盒子3 QBOX-III」乙台 (價值$2490)。
    2. 每位會員活動期間不論幾筆訂單符合門檻皆只需登記一次,系統會於活動結束後統計符合訂單數,符合訂單越多中獎機率越高,單一會員帳號活動期間限得獎乙次。
    3. 活動獎項將於活動結束後統一2017/10/13於網站公告專區公布得獎名單。
  3. 活動獎項:
      活動期間 單筆實際消費滿$1000 抽獎贈品 中獎名額
      2017/09/06-2017/09/26 千尋盒子3 QBOX-III乙台 10名

注意事項

  1. 本活動之「單筆訂單實際消費金額」以系統計算為主,其定義為:扣除行銷活動、運費、折價券、購物金、信用卡滿額現折、訂單處理費、刷卡手續費、信用卡紅利折抵優惠、門市店號折價優惠活動…等金額,且訂單未取貨、商品尚未出貨、已申請退貨(不論是否退回)或取消之金額,恕無法列入計算。
  2. 透過ibon訂購、傳真訂購、客服專人下單之訂單恕無法參加本活動優惠。
  3. 符合資格之會員請務必於登記時間(2017/09/06 00:00-2017/09/26 23:59)完成登記,每位會員不論幾筆訂單符合門檻皆只需登記一次,為求活動公平性,超過登記時間不得申請補登記。
  4. 此登記程序完成不代表獲得抽獎資格,登記結束後系統將自動再次確認是否符合抽獎資格(單筆訂單實際消費金額滿$1000),活動獎項將於活動結束後由電腦隨機共抽出10名得獎者。得獎名單將公告於ibonmart網站公告專區。
  5. 參加者須同意接受ibon mart隱私權保護政策;參加者同意ibon mart於辦理本活動得獎聯絡事宜、活動分析或其他活動網頁上所聲明之方式及特定目的範圍內,得蒐集、處理及利用參加者所填寫之個人資料;參加者並同意ibon mart得委託本活動贈品贊助廠商-千尋影視負責寄送贈品,該廠商得於必要範圍內使用參加者之個人資料;除本活動辦法另有規定外,ibon mart 關於參加者個人資料之使用及參加者之權益悉依ibon mart隱私權保護政策之規範。
  6. 所有得獎贈品之寄送地址一律以會員註冊ibon mart網站時所填寫之地址為準,贈品配送區域僅限於中華民國台灣本島,地址有誤將視為棄權不補發。
  7. 稅法規定,凡得獎價值超過新臺幣20,000元整,中獎者須支付10%機會中獎所得稅〈未居住於中華民國境內或無本國身分之中獎者,機會中獎所得稅為20%〉,主辦單位得事先代扣10%所得稅;得獎價值超過新臺幣1,000元但未滿20,000元者,不需支付機會中獎稅但應列入個人所得,主辦單位將開立各類所得稅扣繳憑單給中獎者。
  8. 贈品恕不得要求將獎項讓與他人,也不得要求以其他物品替代或折換現金,ibon mart與千尋影視保留更換等值商品之權利。
  9. 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同時,即視為同意接受本活動規範,得獎人不符合或違反本活動規定事項者,或有其他不正當或非合理性行為,ibon mart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10. 除上述注意事項,若有於此網頁上未盡之事宜,ibon mart擁有保留修改活動內容之權利,且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