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時間 | 2017/11/08(三) 00:00-2017/11/21(二)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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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辦法 | 活動期間內單筆實際消費滿$1111元並登記成功者,即有機會抽中「香港雙人來回機票(經濟艙)」(價值$14,000)。 |
得獎名單公布日期 | 2017/12/08 |
得獎者資料郵寄回函截止日期 | 2017/12/15 (以郵戳為憑) |
獎品內容 | 得獎者姓名 (共1名) | 會員帳號 | 得獎收據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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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香港 雙人來回機票(經濟艙) 兌換券(價值$14,000) |
蘇*柔 | ***a810528@yahoo.com.tw | 請按此下載 |
Step1領獎表單填寫 | 中獎人請自行下載得獎收據,並完整填寫「統一超商贈獎收據」黏貼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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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2領奬資料寄回 | 領獎資料寄出最後期限至2017/12/15止(以郵戳為憑),請以掛號方式寄回:【台北市信義區東興路65號2樓 ibonmart線上購物活動小組收】。由ibonmart線上購物活動小組進行領奬資料查驗審核。領奬資料逾期寄回或未寄回者,將視同自動放棄中奬權益已喪失中獎資格。且不再進行中獎名單遞補。 |
Step3憑機票兌換券兌領機票 | 經查驗審核確認符合資格後,ibon mart線上購物活動小組將掛號寄出機票兌換券予得獎者,得獎者須憑本機票兌換券自行與活動協辦旅行社訂購機票。 |
Step4得獎機票兌領說明 | 得獎者須於開票期限2018年03月30日(五)前完成開票作業,若於開票期限前未完成開票,即視同放棄該獎項。本機票兌換券視同有價證券,請妥善保管至開票使用,影印、汙損無效,遺失恕不補發,經主辦單位寄出,無論是否已開立機票皆無法要求變更為現金。 |
本機票兌換證明可轉讓予他人使用,惟一經開立機票後,恕無法更改姓名,亦不得要求改其他行程或辦理退票。此兌換券所開立之機票,得獎者可自行與旅行社協調補價差後使用,其他未載明事項依本活動協辦旅行社規定辦理。本兌換券若有遺失或被竊等喪失占有之情形,主辦單位不負補發之責任。 | |
本活動機票為【台灣-香港雙人經濟艙來回機票】(長榮航空、國泰航空、中華航空可擇一選擇),內容不包括:住宿、交通、旅遊保險、機場飯店往返接送、飲食、簽證、辦理護照和其他因兌換獎項而產生之相關費用,中獎者應自行負擔之所有稅捐。 | |
得獎之兩張機票需同時訂購開票,同航班同艙等不可分拆且不得指定艙等,且須於2018年1月01日至2018年6月30日全程使用完畢,得獎者須遵循並同意主辦單位購買的機票使用規範(含日期、航班等限制)。逢元旦、農曆年等連續假期、展覽期間無法使用。停留效期14天。逾期視為自動放棄權益。 | |
得獎者須憑本機票兌換券自行與活動協辦旅行社訂購機票,得獎者務必盡早確認航程時間,去程與回程時間之航班與可售機位狀況,以旅行社訂購當時之現況為準,得獎者不得有任何異議或主張任何權利。 | |
除得獎者本人須提供訂購機票相關資料外,需再提供旅行社另一位同行親友之訂購機票相關資料,若未提供資料或提供資料不全或不正確,致旅行社無法開票或訂位資料錯誤無法使用機票,主辦單位及承辦旅行社不負任何後續處理責任或損害賠償。 | |
完成訂購機票作業後,若有相關機票後續之使用問題、更改作業等,均由得獎者自行聯繫旅行社處理,機票之使用均以活動協辦旅行社及航空公司規定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