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項
• 購物金抵用辦法:
- 1.以上得獎活動購物金,請於時效內使用完畢,逾期系統將自動失效。
- 2.購物金可累積抵用,系統將自動從最近有效期限的購物金開始逐筆抵用。
- 3.購物金不可折抵訂單處理費及運費,免費贈品、團體訂單、icasH2.0館恕無法使用購物金。
- 4.折抵消費時,購物金1元=新台幣1元。
• 購物金使用說明:
- 1.購物金僅供ibon mart會員本人依購物金抵用辦法於ibon mart購物網站消費時抵用,不得轉讓予任何第三人,且不可要求將不同會員帳號的購物金合併、轉換成現金或兌換其他贈品等服務。
- 2.購物金生效:在【會員專區-購物金查詢】頁中,每一筆新增點數將會同時顯示該筆的生效日期(或預計生效日)。 點數生效後,該筆購物金方可使用。
- 3.購物金失效:每一筆購物金會有其設定的到期日,超過到期日後,該筆購物金即失效,無法使用。(如:2019年1/1 23:59到期之購物金,於2019/1/2失效)
• 使用者義務:
- 1.會員應妥善保管您的帳號、密碼及購物金兌換序號,避免他人未經您的同意而使用,任何經由輸入正確帳號與密碼所使用之購物金,ibon mart購物網站均不退還。若由於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ibon mart購物網站的因素致購物金帳戶資料或購物金序號外洩時,ibon mart購物網站將不負賠償或補償之責。
- 2.消費者於參與獲得購物金活動時,即視為同意活動流程及ibon mart之購物金規範,ibon mart購物網站將保有所有發送購物金之收回/使用權。
• 辦法修改及異動公佈:
ibon mart購物網站將保留隨時變更、修改或終止本「購物金使用辦法」之權利,若有異動及修改內容將在ibon mart購物網站上公佈,恕不另外個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