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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物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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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公告

OPENPOINT使用說明

什麼是OPENPOINT:

OPENPOINT為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發行之紅利點數,消費者持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所發行之電子票證icash卡至本公司門市、與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簽訂特約商店合約之聯盟廠商消費結帳或直接於本網站上購物可依本公司當時累點及兌點辦法取得並使用紅利點數。

在ibon mart消費如何累積OPENPOINT

當您加入ibon mart會員於本網站進行消費並自整筆訂單商品皆完全取貨完成後翌日起算第10天之後(即第10日之00時00分起),即依據訂單實際消費金額滿額比例贈與OPENPOINT(詳見下方贈與OPENPOINT規則)。然下列兩者,恕無法累積OPENPOINT:
  1. 屬於本公司之企業客戶(即由專人或客服下單)者:此為大規模之交易,另有大規模交易商品之優惠辦法,故不再重複給予點數。
  2. 屬於非登入會員自行訂購商品(如門市ibon訂購訂單)者:因本公司無法確知訂購者會員帳號進行點數歸戶,故不給予點數。
OPENPOINT點數使用期限

當年度1月1日到12月31日之期間內所累積點數須於隔年度12月31日 23:59前使用完畢,否則點數將自動失效,失效的點數恕不提供展延服務。 【舉例】於103年7月1日到12月31日所消費累積點數,須於104年12月31日 23:59前使用完畢。

* 行銷活動所贈與之點數使用期限,依照各行銷活動網頁說明所示。

在ibon mart消費獲得的OPENPOINT如何與使用icash卡取得的OPENPOINT合併累計

103年7月3日起,於本網站進行消費且完成交易之有效會員帳號無論是否與OPENPOINT VIP會員綁定帳號皆可獲得OPENPOINT。以下說明如何綁定OPENPOINT帳號以及綁定與無綁定OPENPOINT帳號之會員權益:

  1. 綁定OPENPOINT帳號
    首先需至OPENPOINT官網加入OPENPOINT VIP會員,完成後再登入ibon mart會員帳號,至會員專區>基本資料維護輸入有效OPENPOINT VIP會員帳號密碼即可完成ibon mart會員綁定(詳見下圖)。不論門市或網站消費累計之OPENPOINT都會集中在綁定會員帳戶內,即可合併累積OPENPOINT。
  2. 無綁定OPENPOINT帳號
    無綁定OPENPOINT帳號之會員,於本網站消費且完成交易同樣可獲得OPENPOINT,並可於ibon mart會員帳號中累積、兌換點數。若您持有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所發行之電子票證icash,建議您綁定帳號可於全國的統一超商門市及與愛金卡合作的特約商店使用已累積之點數進行兌換(更多特約商店優惠活動請至OPENPOINT網站查詢)。

點數回饋與歸戶規則:
贈與比率 點數贈與範圍 積點點數歸戶日期
依原訂單金額扣除取消、申請退貨等之實際消費金額滿1元(含稅,不含運費)贈與1點OPENPOINT點數(該筆訂單每滿1元進行點數累加計算例:1元贈1點、10元贈10點…依此類推),然若本公司另有其他點數優惠活動者,該次點數贈與之比率則依該期活動公告為準。 「實際消費金額」為原訂單金額(含運費)扣除購物金折抵、折價券折抵、信用卡紅利折抵、運費、訂單作業處理費之金額;另外訂單未取貨、退貨(只要申請退貨不論是否退貨成功也包含於此)或取消之金額恕無法列入點數贈與範圍內。 整筆訂單商品皆完全取貨完成後翌日起算第10日之後(零晨)自動歸戶進帳戶中(部分點數之發放日期因應行銷或促銷活動有所變動)
部分申請取消貨退貨累積的點數:

整筆訂單商品皆於系統顯示完全取貨完成後翌日起算第10日自動歸戶進帳戶中。單筆訂單中若有申請取消或部分退貨則將依申請取消或退貨之商品可贈與之點數扣除。

 

範例)取貨完成後翌日起算至21日期間,部份商品申請取消或退貨商品

範例
日期 進行狀態 確定點數 使用 點數總計
2014/8/5 購買商品A售價$633 商品B售價$400 (預估點數)1033點    
2014/8/16 B商品申請退貨 (預估點數)-400點    
2014/8/16 A商品取貨完成(含稅633元) 633點   633點
點數使用方式:

OPENPOINT點數可轉換成ibon mart購物金(效期等同點數),每300點OPENPOINT可兌換成1點ibon mart購物金(ibon mart購物金使用說明):

  1. ibon mart會員帳號消費累積之OPENPOINT點數不可轉換為現金,僅限兌換ibon mart購物金或指定贈品;若與OPENPOINT VIP會員綁定帳號成功則可於全國的統一超商門市及與愛金卡合作的特約商店使用已累積之點數進行兌換,更多OPENPOINT VIP會員相關權益說明請至OPENPOINT官網
  2. 點數為購物優惠福利,一經兌換恕不得退還或更換其他品項。逾期未使用或操作錯誤時,將視同放棄使用或已使用,將不再另行歸還。
  3. 點數一旦使用兌換後即無法回復為點數,送出時請務必再次確認,使用如下:
    • 使用全部點數兌換ibon mart購物金
      選擇此方式,兌換範圍是當下客戶持有之所有「OPENPOINT點數」;確認兌換後便可將點數轉換為ibon mart購物金。
    • 使用部分點數兌換ibon mart購物金
      選擇此方式,兌換範圍是當下客戶持有之所有「OPENPOINT點數」;確認兌換後便可將選擇使用兌換的點數轉換為ibon mart購物金。

綁定OPENPOINT帳號後,至全國統一超商門市以及愛金卡特約商店皆可使用已累積之點數享有以下優惠:

  1. 除可於本網站查詢剩餘可用點數、兌換ibon mart購物金之外,還可至全國統一超商門市ibon進行查詢剩餘點數、兌換商品兌換券或「統一超商現金抵用券」使用(部分特殊據點若無ibon恕請至有ibon門市)。相關統一超商兌換商品或「統一超商現金抵用券」使用規範請至OPENPOINT官網
  2. 不定期OPENPOINT累積兌換優惠活動請至OPENPOINT官網活動網頁查詢,依活動網頁公告活動辦法為主。

使用者義務:

  1. 會員應妥善保管您的帳號及密碼,避免他人未經您的同意而使用,任何經由輸入正確帳號與密碼所使用之點數兌換,本公司均不退還。若由於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本站的因素致點數帳戶資料流失時,本公司將不負賠償或補償之責。
  2. 消費者於參與獲得OPENPOINT點數活動時,即視為同意活動流程及本公司之點數規範,本公司將保有所有發送點數之收回/使用權。
  3. 折價券或購物金無法轉移為點數,且點數只限會員本人使用無法轉移其他會員。
辦法修改及異動公佈:
  1. 本公司將保留隨時變更、修改或終止本「OPENPOINT點數累積與使用辦法」之權利,若有異動及修改內容將在本網站上公佈,恕不另外個別通知。
  2. 本公司有權停止所有點數兌換活動,若本公司終止所有點數兌換之活動,台端與本公司因本活動產生點數計算之爭議者,所有爭議解釋之依據概依本公司留存之交易資料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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