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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物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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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公告

購物金使用說明

何謂購物金?

  • 購物金為ibon mart透過舉辦活動、會員入會、推薦獎賞回饋給會員的福利。
  • 會員可於購物金有效期限內,於消費時使用,1點購物金相當於1元的折抵優惠。
  • 由於各活動的購物金生效日不同,其有效日也會有所不同,已生效點數才可使用,每檔活動購物金相關生效的及獲得方式請依各活動網頁說明所示。各購物金有效期限請至【會員專區-購物金兌換】中查詢,點數說明如下:

    可使用的點數:目前可用的購物金。
    待生效的點數:尚不可使用的購物金,待使用期限生效即可使用。

取得購物金方式:

ibon mart贈送購物金的方式會依據每檔的活動有所不同,實際相關贈送及限制辦法請詳見各活動網頁所示,大至區分為下列幾種方式:


1.會員迎新禮:

  • 限定新會員入會,成功方能獲得,每個會員限領取一次。
  • 加入會員頁面中,於「曝光管道代碼」輸入您所取得之活動序號,加入會員成功後,即可立即獲得購物金。
  • 請注意填寫時必須為英文字母大寫或是半型阿拉伯數字,輸入錯誤恕不補發。
  • 輸入區域圖示:


2.購物金兌換

  • ibon mart會員可於,會員專區>購物金兌換中輸入紅利序號,每個會員限領取一次。
  • 請注意填寫時必須為英文字母大寫或是半型阿拉伯數字,輸入錯誤恕不補發。
  • 使用步驟說明:

    步驟一、登入ibon mart會員
    步驟二、進入【會員專區】

     

    步驟三、點選【購物金序號輸入】

     

    步驟四、輸入序號,並按下確認送出,你就能立即享有購物金。

3.購物贈送購物金

  • ibon mart將不定期舉辦購物回饋活動 ,只要購買特定賣場商品或是參與購物滿額活動並符合活動條件,即可獲得購物金。
  • 購物金成立的條件將依據每個購物活動條件而有所不同,詳情請參見各活動網頁說明。

購物金抵用辦法:

  1. 購物金可累積抵用,系統將自動從最近有效期限的購物金開始逐筆抵用。
  2. 購物金不可折抵運費,免費贈品、團體訂單、icasH2.0館恕無法使用購物金。
  3. 折抵消費時,1 點=新台幣1元
取消/退貨點數處理:

1.取消訂單退購物金處理

在訂購商品後,尚未出貨前要取消交易則為取消訂單,消費者在確認取消訂單後,若該筆訂單有折抵購物金,系統會自動將您該筆折抵的點數回補。

回補點數將在回補的次日生效,該點數到期日的計算如下:

  • 如於1/15購買商品,該筆訂單抵用點數50點,該50點於1/30到期。(即從訂購商品到點數到期剩餘15天效期)
  • 於1/20取消訂單完成,於1/21回補點數50點,則該50點的到期日以回補點數日開始起算回復當初訂單狀態的15天效期,故該50點重新計算於2/04到期。
  • 但若訂單取消完成日期到購物金原到期日小於10日,回補購物金到期日將以訂單取消完成日後10日計算。

2.退貨退購物金處理

  • 在訂購商品後,商品已出貨(訂單明細中有出貨日期)後要取消交易,稱為退貨。消費者在退貨程序完成後,若該筆訂單有折抵購物金,系統會自動將您該筆折抵的點數回補。而交易時獲得點數,辦理退貨時,須待退貨完成後,系統會自動將您該筆待生效的購物金點數扣除。
  • 回補點數將在回補的次日生效,該點數到期日的計算如下:
    • 如於1/15購買商品,該筆訂單抵用點數50點,該50點於1/30到期。(即從訂購商品到點數到期剩餘15天效期。
    • 付款完成,於1/16廠商出貨,1/18欲退貨,上網填寫退貨單,1/20 ibon mart收到退貨商品,退貨完成,1/21回補點數50點,則該50點的到期日以回補點數日開始起算回復當初訂單狀態的15天效期,故該50點重新計算於2/04到期。
    • 但若退貨驗收完成日期到購物金原過期日小於10日,回補購物金將以商品驗收完成後10日計算。
    • 如於1/20 購買商品,該筆訂單抵用點數50點,該50點於1/25到期。(意即從訂購商品到取貨還有5天的購物金效期)。
    • 付款完成,於1/26出貨,1/28欲退貨,上網申請退貨,1/30 ibon mart收到退貨商品,1/31退貨驗收完成,購物金使用期限已經於1/25過期,回補購物金將以商品驗收完成後10日計算,即2/1回補點數50點,該50點將於2/10到期。
    • 在確認退貨辦理完成後,兩個工作天內會回補到您的購物金中。
    • 如您已經退貨了,但是已經使用該筆退貨訂單的購物金,在處理退貨時,系統會計算應扣除的購物金,如點數不足,則會由回補購物金中扣除。若購物金仍不足歸還,您的購物金帳戶將暫時被鎖定,並由客服人員為您處理後續事宜。若您的帳戶已被鎖定,煩請您聯絡客服,客服人員將盡速為您處理。

購物金使用說明:

  • 購物金僅供會員本人依購物金抵用辦法於ibon mart消費時抵用,不得轉讓予任何第三人,且不可要求將不同會員帳號的購物金合併、轉換成現金或兌換其他贈品等服務。
  • 購物金生效:在【會員專區-購物金查詢】頁中,每一筆新增點數將會同時顯示該筆的生效日期(或預計生效日)。 點數生效後,該筆購物金方可使用。購物金生效日期以各活動公告為主,另外視活動類型有所不同:
    (A)「購物回饋購物金」活動:活動商品取貨 未退貨21天後,各活動購物金效期及規則有所不同,請依活動網頁為主。
    (B)「訂單滿N元,贈送購物金」活動:活動商品出貨總金額滿足活動條件,取貨未退貨的21天後。
  • 購物金失效:每一筆購物金會有其設定的到期日,超過到期日後,該筆購物金即失效,無法使用。(如:2010年1/1 23:59到期之購物金,於2010/1/2失效)
使用者義務:
  1. 會員應妥善保管您的帳號及密碼,避免他人未經您的同意而使用,任何經由輸入正確帳號與密碼所使用之紅利 點數,本公司均不退還。若由於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本站的因素致購物金帳戶資料流失時,本公司將不負賠償或補償之責。
  2. 消費者於參與獲得紅利活動時,即視為同意活動流程及本公司之購物金規範,本公司將保有所有發送購物金之收回/使用權。
辦法修改及異動公佈:
本公司將保留隨時變更、修改或終止本「購物金使用辦法」之權利,若有異動及修改內容將在本網站 上公佈,恕不另外個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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